關于開展2022年北京市知識產權運營試點示范單位申報工作的通知
各有關單位:
為培育知識產權運營能力強、成效好、具有示范效應的知識產權運營機構和平臺,加強全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,根據《北京市知識產權運營試點示范單位認定與管理辦法》(京知局〔2020〕172號)有關規定,現組織開展2022年北京市知識產權運營試點示范單位(以下簡稱“運營試點、示范單位”)申報工作,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申報時間
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16日。
二、類別及工作要求
(一)實體企業
制定知識產權運營策略和工作方案,將知識產權運營策略納入企業知識產權戰略,推動知識產權運營與企業創新和經營發展有效融合。建立健全高價值知識產權培育工作機制,加強知識產權分級分類和運營管理,完善知識產權運營工作機制。持續組織開展知識產權運營活動,通過許可、作價、質押、證券化等多種方式,探索知識產權運營有效模式,促進知識產權價值充分實現。建立高水平知識產權運營團隊,加大知識產權運營投入,強化知識產權運營工作保障。
(二)服務型企業
制定知識產權運營策略和工作方案。建立知識產權運營工作機制,明確知識產權運營服務標準,組建專業化知識產權運營服務團隊。形成可持續知識產權運營服務商業模式。
(三)高等學校、科研院所
制定知識產權運營策略和工作方案,將知識產權運營策略納入單位知識產權發展戰略。建立健全高價值知識產權培育工作機制,加強知識產權分級分類和運營管理,完善知識產權運營工作機制。持續組織開展知識產權運營活動,通過許可、作價等多種方式,形成高價值知識產權運營有效模式,促進知識產權價值充分實現。組建或引進高水平知識產權運營團隊,加大知識產權運營投入。
高等學校、科研院所開展以下工作,可同時申請開展知識產權運營辦公室建設:
1.建立知識產權(專利)導航創新發展工作機制,提高知識產權(專利)信息資源運用能力,提升高價值知識產權創造效率。
2.建立知識產權運營管理平臺,有效利用互聯網、大數據、人工智能等技術,提高知識產權運營成效。建立并執行知識產權運營信息收集、分析制度。
3.完善知識產權(專利)運營管理制度,建立健全職務發明創造(知識產權)權益分配機制,建立完善知識產權運營工作經費保障和人員激勵制度,充分調動知識產權運營各方參與人積極性,提升知識產權運營效能。
醫療機構申報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單位、申請開展知識產權運營辦公室建設,參照科研院所管理。
三、申報和認定條件
應符合《北京市知識產權運營試點示范單位認定與管理辦法》第二章規定的申報和認定條件。
四、申報材料
1.北京市知識產權運營試點示范單位申報書及知識產權運營工作方案(附件1、2);
2.受托運營專利和/或知識產權運營交易或服務收入情況相關材料;
3.承諾書(附件3)。
五、有關要求
申報材料需同時提交Word格式文檔和加蓋申報單位公章的掃描PDF格式文件。請于2022年9月16日前提交至北京市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運用促進處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1.北京市知識產權運營試點示范單位申報書
3.承諾書
北京市知識產權局
2022年8月26日
(聯系人:張檬;聯系電話:84080081;
電子郵件:chanyechu@zscqj.beijing.gov.cn)